【本報訊】回歸短短八年間,香港已出現三次人大釋法,每次都被法律界視為破壞本港法治。45條關注組立法會議員湯家驊直指,政府今次自行提呈人大釋法的做法,較九九年居港權那次提呈釋法的後果更差,九九年至少是待法庭判決後,由終審法院提呈釋法,但這次政府既不讓法庭處理案件,又抹黑提司法覆核的人士,署理特首曾蔭權對法治的不尊重,與前特首董建華沒有分別。
另一名關注組成員吳靄儀則批評,政府這次釋法做得最差,第一次居港權釋法,政府聲稱希望以後不會再發生;第二次中央主動就○七、○八年普選釋法,政府就說是為了香港好,但這次釋法的理據單薄,只要「吹一下、彈一下」就破穿,反映強權壓倒公理、人治凌駕法治,《基本法》可以隨中央之意解釋。她又稱,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喬曉陽曾說,人大會自我約束釋法的權力,但「今日已經成為絕響。」
民主黨前主席李柱銘指出,在終審法院提呈人大、人大主動釋法,以及政府主動提出釋法三者之中,以最後者的手段最差,他批評政府偏偏選擇最差的釋法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