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消防處一名救護車主管疑因沒有遵守正確程序,操作一款前年起始引進香港的救護抬床,導致一名病人從救護抬床跌下受傷,消防處考慮對該救護車主管採取紀律行動。香港消防處救護員會主席屈奇安批評,處方無提供足夠訓練予前線人員才導致今次意外,並將責任推卸給救護車主管,該會促請處方檢討現有訓練,避免發生同類事件。
保安局局長李少光昨書面回應立法會議員質詢時指出,針對去年底一組救護人員處理一宗緊急召喚時,病人從新引進的救護抬床跌倒一事,消防處經調查後發現,負責處理該宗緊急召喚的救護車主管,並沒有遵守正確操作程序而造成有關事件,相信該意外與新型救護抬床的設計無關,消防處現正考慮對該名救護車主管採取紀律行動。李少光強調,每當消防處引進新器材時,該處必定會為前線人員提供清晰指引及足夠訓練。
屈奇安則指處方無提供足夠訓練予前線人員,才導致今次意外,又質疑處方將責任推卸給救護車主管:「只係由救護車主管上完堂後返嚟教我哋,但人手唔夠,我哋好難連貫咁接受訓練,甚至要求一年上一日復修課程(處方)都安排唔到畀我哋,若訓練足夠實唔會發生今次意外。」他稱,該會要求處方提供足夠訓練予前線人員,避免發生同類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