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兩名惡少「踢」同學入黑社會不遂,及後向對方施以酷刑,包括用燒熱的「士巴拿」烙臀部及煙蒂塞肛門等。兩名被告早前被裁定八項罪成,裁判官昨判兩人入教導所服刑,不忘叮囑他們反思,若同學恐怖的遭遇發生在兩人身上,他們又會有何感受?
兩被告現年十五及十六歲,首被告事發時僅十四歲,兩人早前否認聲稱三合會成員、邀請他人成為三合會成員、襲擊導致他人身體受傷等八項罪,經審訊後裁定全部控罪罪成。
裁判官黃汝榮指,控方在案件審訊時呈堂的八張事主傷勢照片,他看過後對照片的影像揮之不去。他認為,涉及校園暴力案件,無論發生在校園內或外,法庭都有責任判處阻嚇性刑罰,若兩名被告並非過於年輕,案件很可能在區域法院審理。
辯方求情稱,次被告還柙逾兩周,他親自撰寫求情信,自言嘗過鐵窗生涯後自我反省,對事主及其家人深感抱歉,希望能重新做人。律師指首被告比次被告年輕,在案中扮演「協助」的角色,小童群益會一名社工不諱言首被告性格易衝動,但他參加自我啟航計劃時表現積極,有明顯改善迹象。裁判官又反問如果事主的遭遇發生在兩名被告身上,兩被告及家人又會有何感受?最後判處兩被告入教導所,臨行前更說「祝你好運」。
案情指,兩被告被指○一年六月某日,向同學事主自稱是新義安成員並邀請他加入社團,及後於○二年十月至○三年十月間,分別用電蚊拍電擊事主、大腿刻上「仆」字,在傷口塗抹辣椒醬,更以燒熱的士巴拿烙臀部及用煙蒂塞肛門等酷刑虐待。
案件編號:TMCC233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