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流利英日語 呃取店舖貨物<br>青年扮遊客半年騙26萬

操流利英日語 呃取店舖貨物
青年扮遊客半年騙26萬

【本報訊】中五程度能操流利英語和日語的青年,假扮日本遊客騙取商舖東主信任,取貨後藉詞要到入住酒店、父親泊車的停車場及櫃員機提款付帳,途中再問店員借用手提電話,挾貨逃之夭夭,半年內騙得二十六萬元影音等產品,青年昨在區域法院承認盜竊及棄保潛逃等十五項罪,押後至本月十八日判刑。 記者:陳曉薇

二十三歲被告苗棋智,報稱無業,被控於去年五月至十二月期間,十四次在港九多個地區的店舖,竊取六部手提電話、一部筆記簿型電腦、一部i-pod及數碼相機等影音器材,另有衣物及單車,總值約二十六萬元,被告另於去年十一月二十七日,無合理因由而沒有按照法庭的指定歸押。

藉詞沒足夠現金
案情指出,被告自去年五月起,分別到灣仔、銅鑼灣及元朗等影音器材及服裝店購物,每當付帳時,他便藉詞身上沒有現金,要求店員陪同外出,到櫃員機及入住酒店取款,或到父親泊車的停車場,由父親付帳,途中再問店員借用手提電話,然後帶同電話逃之夭夭,去年十一月十八日,有人在長洲認出被告所騎的單車為失物,隨即報警求助,被告因而被捕及控以一項盜竊罪名,但他獲保釋後,並無依時出庭應訊。
案情續指,被告在保釋期間重施故技,前後騙貨總值達二十六萬元,被告於去年十二月三日犯案後,被巡警截查時拘捕,他在警誡下承認過往曾十四次以相同手法犯案。

有13次盜竊案底
控方透露,被告過往有十三次盜竊案底,案發時正接受懲教處監管令看管。案件主管表示,被告於去年初才刑滿出獄,過往並非用相同的手法犯案,他雖然在港讀書僅至中五程度,但因能操流利英語,及能以數句日語應對,才使店舖職員誤信他為日本遊客,輕易將貨物先交被告,並將手電借給他。
案件編號:DCCC11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