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嘉銳 美國史丹福大學胡佛研究所訪問學人
在很多公共政策的討論中,常常提到「歧視問題」(discrimination)。由於討論往往牽涉到一些感受、甚至肉體上的傷害,所以,討論有時會變得很感性、很情緒化。筆者在這裏提出一點觀察,希望可以讓我們更理性地去分析這個問題。
在外國的餐廳,筆者常有一種被忽略,或者說被種族歧視的感覺。直到最近,筆者才留意到一個現象:中國人到西餐廳進膳時,通常不會叫酒;但白人有時在午餐也會要一杯餐酒,晚餐就更不用說了。
眾所周知,在餐廳喝酒,通常比市價貴幾十個百分比。換句話說,酒是餐廳裏利潤較高的項目。因此,侍應多留意一些會叫酒的客人,也就很自然了。在美國,小費通常是用餐總數的某個百分比;故此平均來說,白人付的小費也較中國人或亞洲人高。所以,侍應很自然地對白人,即傾向於消費較多的社群,有多一點的「照顧」。
請不要誤會。筆者並非說這種有意無意的「歧視」,是很合乎道德倫理、很正確。筆者只想表示,這種餐廳裏的「種族歧視」,其實是有經濟基礎的。所以,單純出於道德倫理的責備,甚至立法禁止歧視,恐怕效用不大。事實上,美國或很多歐洲國家一直有反歧視的法律,只不過,在市場誘因的驅使下,「歧視」依然存在罷了!
在香港,種族歧視或者並非像美國那樣嚴重,那樣明顯──至少,不像一些美國黑人,連購買房子時,也因為房地產經紀的歧視,而少看幾個單位,甚至因為銀行的歧視,連貸款也拿不到!為甚麼?因為有些白人或亞裔人很害怕黑人。一旦社區中的黑人總數超過某百分比,其他人便會遷出社區,帶動房地產價格下跌。所以,地產經紀和銀行有時便會歧視黑人。背後,仍是經濟考慮。同樣地,單靠立法,根本無補於事!
近年,香港有所謂反年齡歧視問題。在美國,很多退休老人都可以在書店,或其他零售店找到工作;為甚麼香港不行?有朋友表示,這與「工作文化」有關:美國甚麼都慢,售貨員偶爾還會與僱客或僱客的孩子攀談,這方面,老人家反而有「優勢」。但香港則事事要求效率,根本沒時間攀談。所以,老人家很自然會遭淘汰。真正的解決方法,不是立法反年齡歧視,或再用公帑賣昂貴但收效小的廣告,而是應試圖開發一些老人家相對佔優勢的行業,這樣,才有機會改變現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