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實今年多次來港 租車搵食<br>入境處放蛇拘黑工的士司機

證實今年多次來港 租車搵食
入境處放蛇拘黑工的士司機

【本報訊】日前牛頭角道一宗交通意外中揭發有雙程證人士在港開的士謀生後,引起社會各界廣泛關注,入境處隨即展開調查,並在昨日採取「放蛇」行動,於觀塘區拘捕該名每日租車「搵食」的「黑工司機」,撿獲「的士司機證」、錢箱及油站收據等多項證物。入境處表示,該名持雙程證來港的男子,今年內曾多次在的士車行租車。 記者:冼豪文

被捕男子姓劉,四十二歲,廣東省居民,報稱為自僱人士,但未透露在內地是否任職的士司機。他涉嫌違反逗留條件,目前仍被扣留調查。消息稱,本周二(二十九日)清晨六時許,牛頭角道發生一宗三車相撞交通意外,警員到場調查時,揭發其中一輛肇事的士之司機為持雙程證來港的內地居民,他持有運輸署發出的有效駕駛執照。

警向入境處提供資料
當時,該名姓劉(四十二歲)內地男子向警員聲稱,他並非租的士營業,只是準備接載親友去拜山。警員稍後將他帶署調查後,准許他離去。不過,警方其後將事件通知入境處。
入境處發言人昨表示,根據警方提供的資料,懷疑有內地居民涉嫌租用的士作營業用途,於是展開調查,稍後根據一家車行提供的資料,發現該名姓劉男子在今年內曾有多次租車紀錄。調查科人員隨即部署拘捕行動。
該名任「早更司機」的男子,昨清晨如常取車開工後,至下午三時許將車駛入茶果嶺道一間石油氣站加氣。入境處人員沿途跟蹤,並趁對方離開加氣站後,隨即派出「放蛇」人員在附近假扮乘客截車,當的士駛至目的地後,車上的「乘客」即表露身份,將該名姓劉司機拘捕。稍後,入境處人員在的士內撿獲「的士司機證」、載有大量現金的錢箱及油站收據等。

車行:租車須身份證
入境處發言人表示,根據本港法例,任何旅客均不得在港從事任何僱傭工作,無論受薪與否,違例者均會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五萬元及監禁兩年。
今次黑工的士司機事件曝光後引起社會廣泛關注,有不少市民向傳媒投訴,指曾經坐過該類「黑工的士」。不過,的士業內人士則指事件十分罕見及令人震驚。
觀塘雲漢街一家車行的姓葉負責人表示,的士司機透過車行租車,除了要提供車牌、地址證明及繳付五千至八千元按金外,更一定要出示香港身份證。他說:「我都係第一次聽到,冇身份證都可以租到的士。」

入境處人員經調查後,在茶果嶺一個加氣站採取「放蛇」行動,拘捕黑工司機。 冼豪文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