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富貴女商人舉家移民外地,將銀行保險箱內五百萬元現金及逾一千萬元珠寶鑽飾,交給公司信任的老臣子代保管,豈料當她回港欲取回財物時,對方卻侵吞物品,女商人昨入稟高院,向該老臣子追討。
原訴人鄧麗霞,與丈夫均為永興隆國際有限公司董事,答辯人黃俊文,於八四至○一年間獲永興隆受聘。原訴人在入稟狀指,○一年十月舉家移民馬來西亞時,要求答辯人代為保管原訴人在中國銀行保險箱內的貴重財物,包括五百萬元現金及逾一千三百萬元首飾,當中有價值四百三十多萬元的翡翠頸鏈、三百萬元的七卡重紅寶石、百多萬元的四卡重鑽石戒指等,答辯人同意。去年初,她更指示答辯人拿三百萬元現金購買黃金,至八月間,原訴人返港,多次聯絡答辯人要求取回財物但遭拒絕。
案件編號:HCA56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