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古也好,懷舊也好,犯的同是愛回頭看的病。回頭要變成鹽柱,有的人還是挺心甘意願,無怨無悔的。
那天我在渡海輪上,天暗雲低,風高浪急,船不歇顛來晃去。但見海上這邊填了一塊,那邊堵了一角,讓好個港口越看越覺窄巴巴,海水比塘西老舉的洗腳水還要污濁。這兒還是掛米字旗的日子,火車站還沒給拆掉,靠近中國銀行仍是格局對號的滙豐那陣子,維港又哪是這麼個醜八怪的eyesore。
要能回到過去,像米高霍士一樣,多好。
書架上那三冊《OldHongKong》的舊照片集子,我最喜歡的還是1860到1945的兩冊。百多年前的維港,擠滿了大眼雞,你能不樂壞?皇后大道上不見汽車,卻見轎子。堅道竟是林蔭路,闃無人跡。當日的華籍消防員頭戴炒鍋般大小的帽子,像極了清兵。一輛電車給裝飾成花車,上有GodSaveTheKing的字樣,原來是慶祝喬治五世登基。舊時的馬場,有幾個看台是竹搭木蓋的。這一切一切,可憐俱往矣。
要我後腦勺拖着條豬尾巴,才能回到百多年前的殖民地去,又何樂不為。《創世紀》說天火焚城,羅得逃出所多瑪之際,上帝叫不要回頭看。他老婆好奇偏回頭一望,結果變作一根鹽柱。要能讓我看一眼老香港,就變成鹽柱,也是甘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