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上市公司廣興國際(下稱廣興)前執行董事李萬德涉賄賂證券人士造市案,昨在區域法院續審,李萬德在錄影會面中投訴,曾被廉署人員扣上手銬,鎖在車上查問半小時,暗示知道他在佐敦一個「私竇」藏違禁品,威脅他不得聘用律師,否則便會利用輿論壓力,騷擾其家人及公司,令他好像陳裘大一樣「黐埋線」。
李萬德去年二月被捕後,曾在兩次錄影會面中作出招認。他聽取法律意見後,在第三次會面中投訴,指廉署總調查主任麥偉強拘捕他時,用手銬扣起他,鎖在車上查問半小時,其間恐嚇叫他放棄聘用律師,與廉署合作,否則便會利用傳媒,令他「好醜」、「好肉酸」,還會「玩冧」其公司。
李萬德指麥偉強進行游說,指他不是廣興主席,如果承認控罪,便能有助公司度過這次難關,否則便會騷擾其家人,繼續玩他,玩到他「好似陳裘大咁,佢最後尾都黐埋線」,更指麥進行錄影會面前,教他答案問題,作出招認及指證其他人,李因害怕廉署帶他出外時,將他鎖手銬及蒙頭,讓傳媒拍照,令他受辱,才不作投訴。對於有關指控,麥偉強一概否認。
麥偉強昨在盤問下亦否認,曾向李萬德披露廉署對他的跟蹤調查,包括得悉李在佐敦長樂街一個專供他與女友玩樂的「私竇」藏有違禁品。
案件編號:DCCC68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