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商「香港家庭網絡」因未指示銀行向兩客戶帳戶轉帳繳付寬頻上網月費,要客戶兩日內清付,收款後一周,網絡公司又指示銀行過數,客戶被雙重收費,要求退回多收費用,但半年仍無下文;客戶不滿網絡公司收款快、退款慢,向《蘋果》求助。
「香港家庭網絡」用戶鄧小姐投訴稱,她於前年九月開始使用該公司寬頻網絡上網,合約為期十八個月,月費138元,至今年三月屆滿。
鄧小姐稱,因其間該公司網絡不時出現問題,令她無法上網,加上她於去年八月搬屋,故由當時起已沒有使用該公司網絡上網,但仍讓其每月從她的銀行戶口轉帳,繳交餘下合約期內月費。
她說,去年十月六日,她接獲網絡公司職員電話,指其帳戶已三個月沒有過數,要求她於兩日內繳付三個月月費共414元,她不以為意,按網絡公司指示,直接存款入網絡公司指定銀行帳戶。
但她說,付款後一周,她發現網絡公司於去年十月十五日,從其銀行戶口過數414元。
她大惑不解,向銀行查詢,銀行職員表示其戶口一直沒有問題,有足夠存款可供過數,只是網絡公司直至近日才給予銀行過數指示,銀行遂按指示過數。
「我即刻打電話去網絡公司,佢哋都承認搞錯咗,多扣嘅錢會盡快退番畀我,點知一直冇回音,次次都係我主動搵佢哋,十一月話十二月,十二月就話農曆新年後,結果拖到三月重未有。」
「香港家庭網絡」另一用戶陳先生,所遇情況與鄧小姐如出一轍。
他稱,去年中與「香港家庭網絡」簽訂一年寬頻上網服務合約,去年十月,接獲該公司職員電話,指其銀行戶口已有兩個月沒有過數,着他馬上清付兩個月費用共276元。
他說,付款後,網絡公司才從其銀行戶口過數,他向網絡公司投訴,雖獲承諾盡快退回,但半年仍無下文。
「香港家庭網絡」組長蕭先生回覆本報查詢稱,投訴屬個別事件,因該公司指示銀行過數日子並不統一,若發現客戶未付款,該公司會建議客戶先付費,以免其服務因欠費被終止;惟因銀行在客戶繳費後才過數,故出現雙重收費情況。蕭先生承認,兩客戶的退款進度較慢,該公司會安排盡快退回。
消費者委員會發言人稱,有關公司若多收客戶費用,必須盡快退回,不應拖延,半年時間實太長;另外,如有關公司查核清楚帳目後才要求客戶繳費,便可避免多收費用,令客戶不便。
(○三一○○三八)(○三一○○三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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