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京山縣一名農民因其妻突然失蹤,「陰差陽錯」被公安懷疑殺妻,兩度遭判處死刑,後因證據不足改判入獄十五年。十一年後,其妻卻突然「現身」。
含冤入獄十一年的三十九歲農民佘祥林,原居於京山縣雁門口鎮。一九九四年初,其患有精神病的妻子張在玉突然失蹤,其後有人在村外一處地方,發現一具面目全非的女性腐屍,張在玉的家人一口咬定是張在玉,佘當時因涉及婚外情,被懷疑為了新歡殺妻,隨即被捕,控以殺人罪。
佘的家人認為案件有可疑,向公安投訴,對方卻回答說:「這個不由你說了算,政府肯定沒有錯。」
佘祥林其後兩度被法院判處死刑,都因證據不足,逃過鬼門關,至一九九八年獲改判入獄十五年。佘的家人為他到處申冤,欠下大筆債項,其五十歲母親更因為上訪,被關在看守所內九個半月,獲釋後一病不起,含恨而終。
本周二中午,失蹤多時的張在玉突然回到家中,嚇了家人一跳。言談間,她指當日出走是因為婚姻不愉快,並對丈夫無辜入獄感到內疚:「我本來以為過了十多年的磨難,在我的想像中,佘祥林應該有個家了,現在應該過上好日子了,沒有想到今天卻是這番情景。」 《新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