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論:政府不宜補貼供電競爭 - 盧峯

蘋論:政府不宜補貼供電競爭 - 盧峯

究竟由本港慧峰集團及中國電力投資集團合組的中港電力如何打入香港的電力市場、有甚麼投資計劃、如何向本港客戶提供電力到現在仍是個謎;因為不管從投資的數額、從技術的層面、從市場的狀況來看,中港電力都面對相當大的困難。就以投資額來看,若果中港電力要自行鋪設電網從內地輸電到香港,涉及的投資額數以百億元計,每年的維修費用也高達數十億元,像這樣巨額及長期性的投資,中港電力的兩家主要股東是否能籌集足夠資金、是否願意付出巨額投資是有疑問的。此外,中港電力若要建一個全新電廠供電到香港,所花的時間將長達數年,而成本也未必有明顯的優勢,中港電力能否在短期內打進本地市場實在不容樂觀。更麻煩的是,興建電廠及鋪設電網涉及大量技術、環保問題,例如採用甚麼燃料發電、例如在甚麼地方豎立高架電纜都很容易惹起爭議,令整項計劃需要更長的時間才能落實。
當然,沒有甚麼事是完全不可能的。中國電力投資集團是中國五家國營電力公司之一,若果她願意盡全力打進香港的電力市場,又或是有商業以外的考慮例如要讓中國國營電力公司在香港電力市場佔一席位,那不管投資回報如何不合理、那不管技術上有甚麼困難,都不足以令這家新的電力公司卻步。然而不管怎樣,我們對有新的財團願意嘗試打進香港的電力市場、願意挑戰兩家現存的電力公司還是歡迎的,因為引入競爭對改善效率、降低成本及收費都是有正面效果的,我們期待中港電力盡快公布更多計劃的細節及投資的詳情,讓市民能更清楚了解新電力公司的面貌。

而對特區政府來說,有新競爭者、有新投資者考慮進入電力市場也是件好事,至少可以讓它在跟兩家電力公司商討利潤管制計劃時有較佳的談判條件。不過,在引入新競爭者時特區政府應該堅守兩項原則,其一是不能為某公司提供任何形式的補貼;其二是不能因為要引入競爭而動用大筆公帑或儲備購入電力公司資產如電廠或電網。應該看到,香港的電力供應一直由私人企業負責,即使要加入新競爭者,也應由私人企業自行出資、自行商討,政府該做的只是提供一個穩定的規管架構及消除法規上的障礙,對任何公司包括新投資者提供任何補貼都是不適當的、都是不公平的。我們認為,任何開放電網的計劃都應由電力公司自行透過商業原則、商業談判解決,絕不能由政府出資購入電網然後開放予電力公司使用,否則不僅要政府動用數以百億元計的公帑,更會種下政府補貼電費的禍根,令政府負上愈來愈沉重的財政包袱,這是絕對得不償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