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深水埗汝州街昨深夜發生嬰兒墮樓事件,一名被父母獨留在家的十六個月大男嬰,一覺睡醒後,站在牀邊攀窗張望時,懷疑失去重心,從二樓住所飛墮而下,跌在行人路上,頭及手腳受傷,送院急救後情況嚴重。至於男嬰的越南籍父母,事發時正在附近「撐枱腳」消夜,驚聞兒子墮樓後,嚇得奔返家中,情緒激動。
事發現場位於汝州街一幢大廈二樓一單位,上址住着一家三口,包括一對夫婦及十六個月大男嬰,男嬰的睡床位於其中一間睡房的牆邊窗口對落,而上址單位的窗戶並無安裝窗花。
警方消息稱,昨深夜十一時三十分,一名男子途經上址時,赫見一名嬰兒從高處墮下,他下意識伸腳,欲將飛墮而下的嬰兒擋住,但嬰兒跌在其腳上後反彈着地,倒在行人路上,途人即時報警。
警員及救護員趕至,將受傷的男嬰送院治療,同時登樓調查,結果發現單位內無人。與此同時,男嬰的父母聞訊嚇得奔返家中,兩人向警方稱,他們趁兒子熟睡時往附近消夜,想不到因此闖下大禍。
本港過往曾發生多宗因獨留兒童在家而釀成的悲劇,較早前一項調查更顯示,大約五成的本港受訪父母表示曾經獨留兒童在家。專家並認為,獨留兒童在家的情況有上升趨勢。根據現行法例,獨留兒童在家可構成刑事罪行,如用公訴程序起訴,一旦罪名成立最高刑罰監禁十年,若用簡易治罪條例起訴,刑罰最高為入獄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