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名肉食生意商人涉嫌受酬往滙豐銀行兌換一張九十一萬五千零七十一元的滙票,旋即悉數提走現金,銀行事後才發現該張原值七十一元的滙票,遭人竄改逾一萬倍,涉案商人早前被裁定四項使用假文書及盜竊罪名成立,昨在區域法院被判入獄四年。
四十六歲被告吳錦成透過律師求情時指,本案發生於○一年十一月,拖延至今才被起訴令他痛苦。控方解釋稱,基於本案涉及國際性罪行,警方須時尋找背後真正收款人,初時曾因證據不足釋放被告,直至○四年八月再按律政司指示起訴被告。
控方指出,被告事發時持着由ThomasCookCurrencyServicesInc滙票公司發出的滙票要求兌換,成功兌現逾九十一萬元款項,四日內被告提取九十萬元,餘款分別在本港及馬來西亞悉數提走。銀行事後發現滙票遭人竄改,報警求助。
案件編號:DCCC103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