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證監會發表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REIT)海外投資諮詢文件,建議香港發行的REIT可投資全球各地物業,包括中國內地,預期新制度可於6月實施。雖然現時仍未有本地REIT正式在港發售,但證監會中介團體及投資產品部執行董事張灼華認為,香港是優質發行人首選的集資市場,已有發行商接觸該會,但不肯透露具體數目。
張灼華表示,證監將透過兩項監管措施,保障投資這類新產品的權益。包括引入發牌制度監管REIT基金經理,必須具備所需經驗、勝任能力、管理風險的資源及系統,才獲發牌;未能履行職責者將遭受紀律處分,包括除牌。她指香港在這方面有充裕人才。
另外會制訂基金守則及應用指引,當中強調REIT基金經理有責任進行適當的盡職審查和管理海外投資的風險;訂立有關企業管治和透明度的要求,特別是有關披露海外投資風險的規定。
她認為現時容許推出跨境REIT是適當時機,因為去年底招股的領匯房地產基金,吸引逾2800億元資金認購,反映市場有相當需求。
張灼華又指出,優質的內地物業對投資者吸引力日增;另外隨着人口老化,機構及散戶對穩定收益的投資產品需求甚殷,香港又擁有大批專業人才,有助新產品推出。事實上,她透露已有不少發行商向證監會提交業務模式,以作初步審核。
證監的諮詢又會檢討相關配套措施,包括槓桿貸款比率(現為總資產35%)。
張灼華指出,有市場人士建議放寬上限,因為若涉及跨境REIT,將面對滙率風險問題,有關比率宜較具彈性。現時新加坡亦是35%、澳洲為35至40%,美國則可高達50%。另外亦會檢討接納不常見的產品特點,例如是否容許以發出REIT基金單位來支付管理費。
被問及內地一些地區存在產權不清問題,她強調基金經理有責任進行有關盡職審查,一旦產權出現問題,應由基金經理承擔;若基金經理因違規遭除牌,將由託管人委任另一名基金經理接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