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泳池救生員修例須考試

私人泳池救生員修例須考試

【本報訊】政府修改《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規定在私人泳池負責拯溺工作的救生員,必須持有香港拯溺總會頒授的泳池救生章資格,明年四月一日生效,約一千七百名未合資格的救生員須在過渡期內考獲有關資格。

1700人受影響
衞生福利及食物局提交立法會的文件指出,局方將於明天就有關法例的改動刊憲,此後本港所有私人泳池的救生員,如只是香港拯溺總會銅章持有人,必須在一年內考獲該會頒授的泳池救生章,才可繼續執業,局方估計有關人數達一千七百人。
港九拯溺員工會副主席郭紹傑昨歡迎政府修例,但認為「太遲」,「工會喺九九年已經同政府講要轉制,但係食環署一直配合唔到,搞到舊年有兩個小朋友浸死,食環署明顯失職!」他估計,現職銅章持有人一般經過一至三個月的訓練後即可考獲有關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