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慈雲山一對領取綜援的拾荒夫婦,長年累月拾來的垃圾雜物將鳴鳳街三百平方呎的單位住所堆滿,宛如「垃圾屋」,並把剩餘「戰利品」擺放到大廈通道,為鄰居帶來諸多不便。兩人日前因欠交租金遭業主驅趕,將逾百袋雜物擺放街上砌成逾二十米長龍,對途人及店舖造成阻塞,食環署人員連日來警告無效,昨晨向阻街的婦人發出傳票檢控,嚇得夫婦急忙把百件雜物搬往新居。 記者:張培生
將街頭闢作貨倉被控阻街的婦人姓伍(四十三歲),與年齡相若的丈夫均有申領綜援,約一年前夫婦租住慈雲山鳴鳳街五十五至五十七號大廈三樓一單位。
據悉,事主夫婦每月除了領取五千多元的綜援金外,另有二千五百多元租金津貼,有人喜歡租用較大單位,以四千多元租住上址單位,卻又無力支付較高租金,故在繳交數月租金後便藉詞拖欠,業主需入稟法院討回物業。
街坊透露,上址面積約三百平方呎,該對夫婦疑有拾荒癖好,自遷入後即四出撿拾垃圾及雜物,寧可無處容身也要把物件堆放屋中,月前已把寓所塞得水洩不通,夫婦需在大廈走廊及街上露宿,並開始將雜物放在大廈大堂、梯間及消防通道等,嚴重影響衞生及走火通道。居民曾多次投訴但夫婦屢勸不改,惹來怨聲載道。
鄰居又稱,該對拾荒夫婦欠交租金多月,單位業主入稟法院後,上周六(二十六日)將兩人強行驅趕,並將所有物件抬離大廈放到街上,但夫婦並未有將該批屬於自己的行李搬走,反而將街頭當作「貨倉」,逾百件雜物橫跨數間店舖,佔據行人路的面積達二十米長、一米闊,令商戶和行人十分不便。
消息稱,夫婦被業主趕走後,隨即在三百米外的蒲崗村道七十五號大廈租得一個板間套房,但未有即時將百件雜物移走。警方及食環署人員接獲多個投訴,連日來向物主發出多次口頭警告,限令對方盡快把雜物清理,否則將提出檢控。
昨上午十一時許,食環署人員到場巡視時,發現上址雜物「壯觀」如昔,當場以相機將阻街的情況拍下,並向伍婦發出傳票檢控,指定要她五月上庭,嚇得夫婦立即分工合作,逐一把百件雜物運返新居安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