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仔黃竹坑新圍村十號一間逾百年古屋,因具歷史價值,十三年前被前市政局以補償方式收回,準備改建為民俗館,先後花費數百萬元公帑,改建中途因前市政局解散而擱置,古屋丟空至今,改建無期。村民轟有關部門未有詳細計劃及協調便貿然進行,浪費公帑。
「十幾年前花幾百萬嚟收屋同維修,點知最終將佢荒廢,浪費公帑之餘,市民又冇機會欣賞咁有歷史價值嘅古迹,簡直係荒謬!」熱衷古迹文化的陳先生,對古屋被「糟蹋」大感痛惜。
眼前這幢一千多呎面積的古屋,於一八九○年落成,是少數保存完好的客家傳統民居。重門深鎖,主要以青磚興建,簷篷更有精緻斑斕的石雕,充滿古樸味道。
現時重門森鎖,記者從窗邊及大門空隙往內看,可見屋內有神位及木製家具及裝飾品;古屋瓦頂採硬山式設計,正脊上有舊式的博古圖形陶塑,明顯與村內其他石屋的建築外形有所不同。
陳先生指出,這間古屋四周雜草叢生,他曾多次向古物古蹟辦事處投訴,又向區議員求助,盼古屋能「重見天日」,惟事與願違,遂向《蘋果》反映,盼有一線希望。
新圍村在香港仔隧道口,據村民稱,新圍村曾稱作小香港,村民多姓周,一七五九年已在村內居住;及後因為土地不敷應用,村民在一八七○年在附近發展新圍,加上該古屋早被列作受保護古建築,偶爾也有遊人慕名前往,但只能於屋外觀看。
陳先生稱:「政府未有周詳計劃就貿然花費幾百萬收屋同維修,啲部門咁唔協調,使咗錢又得唔到效果;真係希望政府唔好浪費咁寶貴嘅資源,盡快處理。」
古物古蹟辦事處發言人稱,黃竹坑新圍村於八十年代被前市政局納入黃竹坑公園第二期發展計劃內,須全村清拆及遷徙。古蹟辦鑑於新圍村十號村屋具歷史價值,遂保留並改建為「民俗館」,作為公園設施的一部份,其後政府因財政考慮,決定暫擱置有關發展計劃。
發言人強調,有定期派員到古屋巡察,監察其結構安全,最近亦到古屋作內部維修保養工程,其內部間格及結構均完好。
地政總署指出,古蹟辦於九二年透過地政總署向業主收回古屋,並作出賠償;至於補償金額,因牽涉有關人士的私隱,故不便透露。(○二二三○九四)
文物建築是否開放,須考慮多方因素:如結構及位置是否適合遊人參觀;須否改建以合乎安全條例;業權人的意願、對附近居民的影響;周邊環境的配套及所須的人手及財務安排等。而就文物保護工作而言,首要是保存有價值的文物建築,並在許可的情況下開放給公眾人士參觀。
資料來源:古物古蹟辦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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