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否認控罪 指遭設局誘騙<br>廉署線人揭警員售委任證

被告否認控罪 指遭設局誘騙
廉署線人揭警員售委任證

【本報訊】一名債台高築的警員,涉嫌向負責內部調查的探員,提供虛假收據副本,並以一萬五千元將警察委任證出售,該警員昨在區域法院否認兩項罪名,辯方指廉署調查員設局誘騙被告出售其委任證,要求中止審訊,案件先進行案中案聆訊,曾替被告安排貸款的廉署線人,昨獲准在屏風後作供。 記者:陳曉薇

三十九歲被告劉家強,被控於○一年一月六日,使用三張由陳家輝簽發的虛假收據副本,誘使鄭嘉俊接納為真文書,意圖對鄭構成不利,並在○三年十二月八日,將其警察委任證出售。

交給被告一萬五千元
控辯雙方同意案情指出,被告於八四年一月加入警隊,九九年十月至○三年一月期間,隸屬葵涌警區的巡邏小隊,其後有近一年的時間休假,至○三年十二月十日起遭停職,廉署人員於○三年十二月八日,在尖沙嘴碼頭附近,將一萬五千元刻有記號的鈔票,交給被告,被告隨後被捕。
廉署線人昨被安排在屏風後作供時指,他於九七年回歸前,透過警察朋友在灣仔一酒吧認識被告,線人自稱「阿雄」或「阿Sam」,任職財務公司,及後被告致電,向他查詢有關債務重組問題,並透露已債台高築,多次求見洽商,有一次並向他提供信用卡欠單,又稱涉及一宗行騙案,要求借二至三萬元。

遭停職接受精神治療
線人續指,被告指其家門曾遭人淋油,線人表示被告已被列入黑名單,相信沒有公司願意提供貸款,被告即時要求他作私人貸款,並指急於用錢,願意以委任證作抵押,希望他從中協助出售其委任證,開價一萬五千至二萬元,更指有同僚亦打算出售委任證,線人見事態嚴重,遂向廉署人員舉報,他當時知悉被告遭停職,正接受精神治療。案件今日續審。
案件編號:DCCC78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