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間醫療聯營中心,不斷向手機及固網電話用戶發放宣傳聲帶,宣傳其醫療卡計劃,有電話用戶不滿濫發短訊構成滋擾。但現行法例,並未監管這類宣傳活動。
手機用戶朱小姐投訴稱,僅在本月,她已三度接獲E-CARD公司來電推銷醫療卡,該段宣傳聲帶播放長達兩分鐘。她首次接到電話後,即致電該公司要求刪除其電話號碼。最近她出外公幹,卻又接獲該段宣傳聲帶,浪費漫遊電話費。
她回港後再致電E-CARD公司,但該公司客戶服務部向她說,「你搵勻香港任何一條例,都冇權要求我唔打電話畀你!」她十分氣憤,致電電訊管理局投訴,卻指這類活動不受監管。
另一手機用戶陳先生亦有同樣遭遇,接獲該公司推銷醫療卡宣傳聲帶後,他致電電訊管理局及醫務委員會投訴,所獲答覆均指不受法例監管。
被指滋擾電話用戶的E-CARD客戶服務部高級主管陳先生稱,「我哋絕對冇諗過要刻意騷擾任何(電話)用戶,如果用戶要求刪除佢嘅電話NUMBER(號碼),我哋都會滿足到。」
他說,公司內部有系統可刪除某一電話號碼,「用電話做市場推廣,都係為咗做生意啫,如果客人冇興趣聽,我哋都唔會嘥大家時間。」
電訊管理局函覆本報表示,現時《電訊條例》沒有規管透過電話進行的推銷活動,如市民遇到宣傳電話滋擾,除要求來電者停止電話滋擾外,亦可考慮向營辦商反映,尋求一些例如增值及預設功能,以拒絕接聽某些來電。
此外,蓄意滋擾別人,屬刑事罪行,受嚴重滋擾者可考慮向警方求助。
香港醫務委員會函覆本報稱,由於醫委會只獲賦予權力處理對註冊西醫,涉及專業上失當行為的投訴。有關對個別機構的投訴,並非該會職權範圍。(○三一七○○一)
透過傳真、電郵及流動短訊等不同電子媒介,而未經收件人許可的訊息,俗稱「垃圾訊息」。由於滋擾問題愈趨嚴重,政府去年就有關問題進行公眾諮詢後,決定推行「STEPS」計劃(見表),立法規管濫發「垃圾訊息」。
政府認為有需要立法規管濫發訊息的問題,就法例的實際形式及內容(即是否包括自動打出的電話及其他形式的電子訊息),持開放態度。當法例草擬後,將進行全面的公眾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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