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汀角村早前有村民私自搭建橋樑,方便運送物料建丁屋。有村民擔心僭建橋樑易生意外,但投訴多個月來,地政處仍未拆除。
汀角村村民稱,四個月多前,有人在雅麗山莊三期對出河道,搭建一條供行車及行人橋樑,以便村內興建丁屋的地盤車輛出入,泥頭車穿梭來往,恐橋樑不勝負荷,易生意外。
地政總署新聞組發言人證實,上述橋樑是未經地政總署批准興建,早前收到投訴後已安排清拆。
其後接獲區議員及該村村長要求,希望延至八月份才清拆。
發言人稱,未經地政總署批准興建在政府地的建築物,已觸犯《土地(什項條文)條例》,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一萬元及監禁六個月。
民政事務署新聞組回覆,村民三月初曾與地政總署人員開會,提出寬限至工程完成才拆橋,事件仍在處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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