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世澤
時事評論員
在三月廿六日,有一百萬台灣民眾,仿效七一時香港人般走上街頭,抗議中國政府訂立《反分裂國家法》。雖然台灣不少媒體都持統派立場,但在三月廿六日當天都立場一致,反對《反分裂國家法》。
事態發展至此,台灣民眾向中國傳達清楚的訊息,統獨立場或容有分歧,但絕不容忍任何武力統一意圖。
事實上,《反分裂國家法》可以將中國推入兩面不討好的困境之中。原本有意恢復向華售武的歐盟,已經將有關的建議推遲一年,容後再議。
本來不滿陳水扁行事作風的美國,在《反分裂國家法》出台後,立場上亦重新向台北方面傾斜。而台灣不少中間派選民,本來不大滿意在立委選舉時,陳水扁的「深綠言論」,為泛藍重建實力製造契機,但現時他們又一次走到陳水扁的一邊。
筆者相信,以現時中國民族主義情緒之高,現時《反分裂國家法》的條文已屬頗為溫和,不少「憤青」甚至認為這次立法條文過於溫文。問題在於,不論《反分裂國家法》如何溫和,如何給予台灣國際空間,這部法律始終為中國以武力解決台灣問題提供法理依據。
現時國際社會的輿論主流,都不高興以武力解決國際或地區爭議。美國攻伊之所以為人詬病,並非世人認為侯賽因這大獨裁者是好人,而是不喜歡以武力解決這位獨裁者。同樣地,中國推動「朝鮮半島核問題六方會談」,得到國際社會的好評,因為中國政府確實阻止北韓以核武解決朝鮮問題。
既然中國政府在朝鮮半島地區緊張上,三番四次催促北韓重回談判桌,那為何在台灣問題上,中國政府的反應野蠻得與金正日沒有兩樣?
如果中國政府要在台海問題,重新得到國際社會對統一的認同和支持,中國政府必須明確放棄武力攻台的立場,《反分裂國家法》固然要撤銷,亦要放棄以武力攻台的意圖,以至一些行動,否則國際社會不會相信中國政府有意尋求地區和平。
另一方面,中國政府既然認為談判是解決朝鮮半島緊張的最佳方法,同樣地,中國政府應該主張以談判解決台灣問題,這並非以中國一貫所提的「一中原則」。
筆者可以斷言,並無台灣任何民選領導人,可以取得足夠民意授權,在接受「一中原則」下與中國展開談判。以內戰未結束為理由,展開以軍方為基礎的談判,或由經濟民生方面,進行緩步整合,似乎這才是各方都接受的務實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