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不外乎人情!」安徽淮北一名死囚在臨行刑前,因其妻欲與他見最後一面,法院經過半小時商討,破例答允有關請求,將死刑推遲一天執行。
獲延期執行死刑的三十五歲死囚朱朝陽,一九九三年在淮北持獵槍將一名素有積怨的男子打死後,逃到吉林長春,改名換姓,並娶妻生子,去年五月被公安發現後拘捕,押回淮北受審,並判死刑。
省高院駁回朱的上訴後,本月十七日通知朱在吉林的家人,翌日執行死刑。其妻子因無法及時帶同十歲大兒子,飛往安徽見朱朝陽最後一面,遂要求推遲一天執行死刑。法院商議後同意有關請求,讓朱在死前嘗了最後一天的「家庭樂」。
《江淮晨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