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龔如心為第二大股東的丹楓控股(271)公布,在北京申請將持股85%的北京丹耀房地產清盤,並已獲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受理。根據中國法律,自受理日起,經過不少於4個月時間,才能就清盤作出裁定。
丹楓表示,申請將丹耀清盤實屬不得已。丹耀主要負責發展管理位於北京王府井的丹耀大廈,但由於丹耀大廈長期未能獲發房產證,致使已預售房產卻無法如期辦理相應產權證的丹耀,因違約而被起訴。
同時,大部份已建房產亦因長期無產權證而不能銷售,銀行貸款及若干應付工程款項不能及時歸還。丹楓為此先後累計提供墊款連利息予丹耀約6142萬港元,並多次致函有關各方協商,以期假以時日,共同逐步改善上述非正常狀況。
雖然北京市主管部門已查明情況,補發了相應的房產證,但個別債權人仍因丹耀在一宗相關的民事訴訟中敗訴,單方面將丹耀大部份資產查封抵債,為了保障在丹耀的合法權益,亦為丹耀所有債權人的權益得到公正及公開的處置,以及丹耀大廈能正常運營,丹楓於去年12月23日申請將丹耀清盤;自今年3月10日案件受理日起,丹耀已停止清還欠款。
根據中國法律顧問意見,如丹耀裁定清盤,優先還款次序為清盤費、工資及保險費、欠稅、工程欠款、有抵押銀行貸款及補交地價款,丹楓稱以上各項費用合共約1.03億元。根據會計師審計報告,截至去年9月底,丹耀實際資產總額1.511億元、負債總額1.52億元、負資產129.3萬元。
由於丹楓於03年度已對丹耀的投資及墊款全數撥備,因此無論清盤與否,及清盤後丹楓能否收回墊款,均不會對集團財務狀況造成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