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留家中 反鎖房門 窗簾蒙面<br>為避「飛曱甴」女童爬出外牆

獨留家中 反鎖房門 窗簾蒙面
為避「飛曱甴」女童爬出外牆

【本報訊】香港仔一名五歲女童,昨晨被獨留在家期間,遭外來「飛行物體」夾擊。女童為躲避「飛曱甴」和蒼蠅,反鎖房門、跳上窗邊用窗簾布蒙面遮擋,險由四樓單位墮下。消防員接報由外牆爬入單位,再破房門將女童救出,幸未釀成悲劇。女童母親接報匆匆返回,事後被警方警誡一頓。 記者:梁偉權

被昆蟲嚇倒險釀墮樓意外的女童姓李(五歲),與父母(三十九及二十九歲)及兩歲弟弟住在香港仔大道一七○號海滙大廈四樓一個單位。李父在區內酒樓任職點心師傅,李母為新移民家庭主婦。

不斷喊要爸爸
昨晨十時許,街坊發現一名女童危坐上址大廈單位的窗邊,於是報警。由於不肯定單位內的情況,消防員由外牆進入肇事單位,確定並非發生事故,再破門進入女童位處的房間,將她抱落地面。單位內沒有其他人,女童無損傷但受驚哭泣,不斷喊要爸爸,救護員只好用糖果哄笑將她送院。
事後女童扁起小嘴稱,她獨自玩耍期間突然有飛曱甴和蒼蠅飛入,嚇得她嘩聲大叫,衝入睡房上鎖、再跳上窗邊用窗簾布蒙面遮擋,以防被昆蟲觸碰。
女童父母接報先後趕回家,據李母稱,因幼子打防疫針後發燒,於是昨晨九時半帶他往診所求醫;由於長女不肯同行,遂由她獨留家中。警方了解後認為情有可原,不予疏忽照顧的控告,但嚴詞警誡一頓。
關注兒童組織再次提醒家長,無論任何情況下,都不應讓年幼子女獨留在家,家長若要外出,應找親友或鄰居暫時託管,因為一分鐘的輕心,往往會造成後果嚴重的家居意外,屆時不但可能失去寶貴的子女,更會被控以疏忽照顧兒童罪名。

父母可囚10年
法例規定,任何未滿八歲兒童被單獨留在家,令其受不必要苦楚損害,即屬違法,循簡易治罪條例起訴,最高刑期為三年,循公訴程序定罪者,最高可被囚十年。

被獨留在家的五歲女童危坐窗邊,由消防員升起雲梯協助拯救。
梁偉權攝

危坐女童獲救後,由救護員送院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