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怡專欄:深閨怨婦篇 - 李怡

李怡專欄:深閨怨婦篇 - 李怡

立法會議員陳偉業表明會就特首補選任期申請司法覆核,內地法律專家、新「護法」王振民認為,香港人的司法覆核權不應濫用。他又說,相信中央已注意到這問題,人大常委若釋法,就愈快愈好。
香港人有司法覆核權,自港英時代一脈相承,由來已久,從來沒有人擔心這權利會被濫用。回歸後香港人擔心的,是人大常委濫用對香港《基本法》的解釋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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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覆核有一定的司法程序,法庭是否接受由法院獨立處理,根本不存在濫用的問題。說會濫用的人,應是法盲而不是法律專家。人大常委是有政治利益與政治動機的立法機關,由立法機關三不五時地對《基本法》依政治需要作解釋,才會有濫用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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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建聯近日放風,表示有意與自由黨合作派人參選特首,以挑戰曾蔭權。其中以自由黨主席田北俊最有機會「親自出征」。但隨後又有民建聯立法會議員為兩黨合作消息降溫,表示所謂合作,只是田北俊與曾鈺成在閒談時討論,但絕非共識,也未討論是否支持田北俊參選。
其實這只是傳統左派向中央發發深閨怨婦脾氣而已。從董下台,讓曾蔭權接任,二年或五年任期,都由中央高層拍板,連向自己人(傳統左派)知會一聲都沒有,難怪被冷落的怨婦要鬧點彆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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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建聯立法會議員陳鑑林說,田北俊在《基本法》二十三條立法一事上犯錯,若田日後做一些好事改過,左派仍可以考慮支持他。
香港市民普遍認為田北俊在二十三條立法一事上做了英雄,若不是他轉態,二十三條就會硬生生闖過立法會,董伯也不致於押後又再收回立法也。看來左派總要與廣大市民意見相左,市民認為做對了的事,左派就認為「犯錯」。左派之不得人心,實咎由自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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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嘉誠突然一反過去公開挺董的姿態,表示不贊成商人治港,因為商人「有千絲萬縷的關係……各種恩恩怨怨」,故「絕對不可以做特首」。
莫非李超人比深閨怨婦更早知道中央已放棄「商人治港」的思維?這對怨婦是又一次被疏離的打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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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半個月來,深閨怨婦已有失寵之感。於是怨婦小動作不絕:反曾蔭權的小報告,公開說曾對CEPA推動不力,又說曾用口哨吹國歌是對國歌不敬,繼而放風要與自由黨合作,講了以後又真怕田北俊會上位搶風頭,於是說他二十三條立法犯錯……總的來說,就是為了表示:真正對老爺死心塌地的,乃深閨怨婦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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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聞下月老爺就會向深閨怨婦進行安撫,告訴她一切都由地位最高的老爺子拍板,解釋為甚麼不向她事先知會,表示對她仍絕對信任。
深閨怨婦屆時也定當破涕為笑,全力配合老爺的動作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