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民偉上訴毋須罰款

蒙民偉上訴毋須罰款

【本報訊】有「電器大王」之稱的信興集團主席蒙民偉,被指九五年身為東亞銀行非執行董事,未有申報旗下公司持有近二百八十萬股東亞股份,遭票控裁定罪名成立及判罰五千元,他不服上訴,法官昨日判蒙民偉上訴失敗,但考慮他主動通知證監會曾違規,顯示並非蓄意犯事,改判無條件釋放,發還罰款。
案件編號:HCMA105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