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著名珠寶設計師趙中良為與同母異父家人爭奪亡母遺體處理權,事件一度鬧上法院,其姪兒涉嫌向警方虛報遺失祖母的死亡證等文件,獲入境處補發後用作處理殮葬事宜,昨被裁定明知地誤導警員及欺詐兩罪表證成立,趙中良昨出庭指證姪兒時坦言只與對方父親不和。 記者:蔡曉楓
三十三歲被告李君傑,其父為三十六歲趙中良同母異父的兄長李虎威(譯音),控罪指被告於去年八月四日,在灣仔警署向警員虛報遺失樊桂金的身份證、死亡證明書及醫生報告,其實有關文件已交予趙中良。被告另被控於同日虛報遺失死亡證明書,誘使入境處職員補發該證明書的表格,致使自己獲得利益。
根據同意案情指出,死者樊桂金曾先後嫁入李家及趙家。趙中良昨供稱,其母樊桂金去世前,他與李家關係良好,只是與被告父親李虎威關係惡劣;去年八月三日其母去世,他在律敦治醫院取得其身份證、醫生證明書(火化)、親屬領取死因醫學證明書及遺體申請表格。趙其後將該批文件交予被告代為辦理亡母的死亡證,他則返回醫院殮房替亡母誦經,當晚凌晨一時許,他到被告寓所樓下向對方取回有關文件。
趙中良續稱,他取回亡母的文件,打算於八月四日到長洲安排殮葬事宜,以及找法師以佛教儀式替亡母誦經。
八月四日中午,他接獲同母異父家姐的口訊,指稱已在長洲安排亡母葬禮,不用他前來,趙感到事有蹊蹺,下午三時到長洲鄉事委員會,對方負責人指被告及其舅父已交出樊的死亡證,但日期為八月四日,而趙出示的死亡證則為八月三日,至八月十一日趙將事件通知警方。
被告自辯稱,他只交回死者的照片及殯儀館價目予趙中良,並無將涉案文件交還對方。案件押後至三月二十九日裁決。
案件編號:SCC4418/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