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香港電台一名節目助理串謀兩名製作公司董事,揑造其他競爭公司報價單,誘使港台批出多個外判製作項目,總值逾七十四萬元,三名被告昨日在區域法院,被裁定一項串謀詐騙及十九項偽造的交替性罪名成立,鑑於案件審訊多時,法官尚未讀畢整個裁決,押後下周二繼續宣讀裁決原因,三名被告還押監房。
三名被告為港台前節目助理張健民(二十七歲)、薯製作有限公司董事兼股東何苑儀及余紹祺(均為三十四歲),二人為夫婦關係,第三被告余紹祺亦為另一製作公司「風水軒」東主。
控方案情指,案發的○○年十二月至○二年十月間,首被告負責準備外判製作公司報價單,向上級推薦出價低廉的製作公司。第二、三被告間中以合約形式受聘於港台,但從沒有向港台申報自己開設製作公司。
在首被告要求下,第二及第三被告向港台提交由前同事經營的製作公司「50M」及「靈機一觸」的虛假報價,並提高該兩間公司報價,騙得港台批出十九項節目製作項目予被告公司。
案件編號:DCCC857/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