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四歲半男童因有喉嚨痛症狀,由母親帶到一連鎖式醫療診所求醫,服用診所處方口服藥物後,病情未有好轉,男童由母親攜帶轉向其他醫生求診,其後發現診所處方藥物根本並非口服,而是肛塞藥,男童母親直斥有關診所疏忽,罔顧病人安全。
男童母親吳女士向本報投訴稱,她於一月二十六日帶同其有喉嚨痛症狀兒子,前往青衣島青衣城商場卓健醫療診所求醫;醫生經診斷後,指其子喉嚨發炎,處方一種名為VOLTAREN藥物,讓其子服用。
吳女士稱,藥袋上指示,日服三次,每次一粒,餐後服,藥包上寫明藥物有止痛、消炎及消腫作用。
她說,當晚其兒子晚飯後,她即拆開其中一藥丸稍為樁爛,讓兒子吞服;兒子服藥後,病情不但沒有好轉,更出現肚瀉症狀,令她不知所措;翌日,她立即帶兒子向其他醫生求醫。
吳女士稱,因她對卓健醫療處方給她的藥物大為質疑,便將餘下未服用藥物交給醫生查看,醫生告知,該種藥物並非口服,而是作肛塞用,令她大吃一驚。
「我返去卓健追究,職員話將藥入錯袋,食咗都唔會有大礙;有冇搞錯?啲藥根本唔係俾人食,咁都入錯,好彩冇全部食晒,佢哋好疏忽,罔顧病人安全。」
本報本月九日將吳女士投訴以傳真方式向卓健醫療查詢,卓健醫療傳訊總監周至莉,於一星期後書面回覆本報,以病人私隱為由拒絕回應;但覆函強調,該醫療公司醫生及員工,會為病人提供在可能範圍內最高水準的照顧,並不會為病人健康構成危險。
吳女士事後稱,卓健醫療早前聯絡她,表示會向其退回一千五百元醫藥費。(○三一○○二)
香港藥學會會長鄺耀深看過有關藥物後稱,包裝上明顯是栓劑藥物,但卻錯誤標籤,以致用者錯誤地將之口服。鄺耀深指出,VOLTAREN為藥物名稱,有消腫及退熱功效;一般而言,誤服用作肛塞的VOLTAREN,對服用者健康不會有太大影響,惟因肛塞藥物通常會有較大黏性,尤其是對老人家,如藥物黏住食道,令其在食道逗留的時間太長,可能會引致食道潰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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