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堪分手遭對方斥愚蠢<br>教院男生𠝹刀毀校花容候判

不堪分手遭對方斥愚蠢
教院男生𠝹刀毀校花容候判

【本報訊】就讀教育學院的二十二歲男生,疑不堪與同校女友分手,被斥愚蠢後,竟持𠝹刀及尖銼跟蹤女友至屯門龍門居商場,揮刀𠝹向樣貌娟好的女友至不省人事,她傷後須縫上五十多針,現時鼻樑和左臉仍留下疤痕,該男生昨在區域法院承認一項蓄意傷人及公眾地方管有武器罪,押後至下月十一日判刑。 記者:陳詠詩

二十二歲被告何健聰於香港教育學院就讀,尚未畢業,被告與同校就讀俱為二十二歲女事主何麗珊原為情侶,事發前不久才分手。被告在警誡下向警方稱,他不欲傷害事主,只是她不再愛他,又指他愚蠢,才向事主做愚蠢事。被告被捕後一直還柙至今。

須縫逾五十針
事發去年十二月二十一日,被告承認在屯門路龍門居商場二樓華潤超級市場外,襲擊女事主導致身體受嚴重傷害,及管有兩把𠝹刀及一柄約六吋長尖銼。
女事主相貌娟好,被同學視為「校花」,事件中女事主頭、頸及背部被割傷,傷勢包括鼻樑有一道四厘米長割傷、左臉龐六厘米長橫向割傷、頸項從上而下八厘米長傷痕、頭後枕位置八厘米長傷痕及背部八厘米長割傷。控方指女事主須縫逾五十針,至今仍有疤痕。
法官需索閱女事主心理報告,以了解事件對其影響及康復狀況,故將判刑押後。
控方案情指,被告與女事主去年十二月中分手,同月二十一日中午,被告一直跟蹤女事主,至肇事現場梯間時,被告突然一手掩住女事主的口,一手揮動𠝹刀,𠝹向她的面和頸,二人發生糾纏。其間被告掉下𠝹刀,但隨即再取出第二把𠝹刀,被告懷疑女事主四處詆毀他變態,捉着女事主不准她逃走,更不斷揮舞𠝹刀,𠝹向她的鼻樑和背部。

哀求她不要死
女事主受傷失去知覺倒在地上,模糊間聽到被告哭泣、哀求她不要死。警員接報到場,發現被告仍一手執着𠝹刀,一手執着事主手腕,其後棄械,警方上前拘捕,並發現被告身上藏有另一把尖銼。
案件編號:DCCC13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