趕絕不良僱主 破欠基金建議<br>提交酒樓騙子黑名單

趕絕不良僱主 破欠基金建議
提交酒樓騙子黑名單

【本報訊】港府一直關注不良酒樓東主濫用破產欠薪保障基金的情況,破欠基金委員會計劃,向食物環境衞生署提交員工曾向破欠基金申請墊支的食肆的董事、股東「黑名單」,這些人士日後若申請食肆牌照,食環署可收緊發牌條件,以示懲罰。委員會又會要求破產管理署禁止一些存心濫用破欠基金的不良僱主,將來再出任公司董事。 記者:譚暉

破產欠薪保障基金委員會主席何世柱昨日在電台節目上表示,凡是食肆結業、員工又向破欠基金申請墊支的個案,委員會都掌握一份食肆所有董事、股東的名單。委員會考慮向食環署提交這份名單,由對方收緊發牌條件,對付不良僱主。委員會也會考慮將名單交予房委會,以便房委會不出租舖位予名單上的人士。

或禁止擔任董事
何世柱續稱,委員會計劃向破產管理署建議,若有公司董事在五年內第二度申請破產,該署須密切留意這類人士,必要時可禁止他們再度擔任公司董事。
破欠基金委員會○三年十一月聯同勞工處、警方及法律援助署成立的調查小組,至今已調查了近六十宗懷疑詐騙破欠基金個案,其中有六至七宗,港府已準備提出檢控。何世柱說,每個行業都有無良僱主,但他承認調查的懷疑詐騙個案,大部份來自飲食業。

業界恐難以阻嚇
香港餐飲聯業協會主席黃家和則認為,「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對於那些刻意視破欠基金為員工薪酬「提款機」的不法僱主,實施上述措施雖然較完全不作監察好,但未必真正起到阻嚇作用。他解釋,立心不良的董事可以另一人名義開設食肆,並進行幕後操縱,港府也難以察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