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機會前僱員官司耗九百萬

平機會前僱員官司耗九百萬

【本報訊】立法會議員「長毛」梁國雄引述一封投訴信件指,平機會多年來共動用九百多萬元與兩名前僱員打官司,數目幾近等於平機會多年來用作替公眾進行訴訟的一半費用,做法值得商榷。

助公眾只用千七萬
立法會民政事務委員會昨討論炒余仲賢事件的「平機會事件獨立調查小組報告」,與會的八個民間團體都批評,報告由「自己人查自己人」,欠公信力,議員張超雄動議重新調查平機會解僱余仲賢事件,但遭否決。會議上梁國雄指出,有另外兩名平機會前僱員因與舊上司意見不合而遭解僱,勞資雙方對簿公堂,其中一宗訴訟完結,另一宗仍然繼續,但直至去年底,平機會已用了九百一十三萬元與兩位前僱員打官司。平機會多年來也只不過動用了一千七百萬元協助公眾就歧視問題進行訴訟。
梁國雄說:「呢個係平機會嚟呀,冇理由用咁多錢去同自己僱員打官司,啲錢應該用喺公眾身上。」據悉,兩名與平機會對簿公堂的前僱員,是在首任主席張妙清時代遭解僱。平機會現任主席鄧爾邦也表示,余仲賢事件之後,三個不同的顧問報告為平機會列出一百三十九項改善建議,「呢個組織係咪有啲問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