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司司長唐英年的最新一份財政預算案乏善足陳,政府在有盈餘的情況下,沒有推出為民紓困的措施,市民自然大感不滿。據唐英年的解釋,過去一年,政府得到的三百多億元賣地收入,是屬於「非經常性收入」。若果撇開這個數目,政府還是有赤字;因此在經濟未能確定復甦之前,財政預算案便須較為保守云云。
黃鑛
美國金融財務學博士、特許財務分析員,現職大學教授
政府財政是「有盈餘」抑或「還有赤字」,在於唐英年把賣地收入,定義為「非經常性收入」、而不作「經常性收入」之故。但想深一層,為甚麼賣地收入是「非經常性收入」、而不是「經常性收入」?
過去幾年樓市持續不振,政府大概是受了地產商的壓力和誤導,決定停止公開賣地,結果其後兩年都因賣地收入大減,而出現嚴重財赤。由於將來也可能再發生這種不穩定的情況,賣地收入理所當然地被視作「非經常性收入」了。但為甚麼賣地收入不可以是「經常性收入」?原因是政府每一次賣地,都必須得到地產商的配合,方能成事。
換言之,本港的土地供應被地產商的需求牽着鼻子走。今次政府凍結賣地之舉,開了一個不良的先例,這等如把土地供應的主導權讓給了地產商!從此之後,地產商的需求主導了政府的土地供應,荒謬嗎?
到了現在樓市復甦,土地需求大了,地產商又「吩咐」政府在勾地表上,放多點市區「靚」地,例如過往作為高級公務員宿舍的半山住宅等,但對其他不愜意的(例如新界地)則仍然「冇興趣」。
我們這個向商界嚴重傾斜的政府、在今天樓市回復活躍的時候,仍然依足地產商的「吩咐」,以勾地方式賣地;加上金融管理局屬下按揭公司推出九成半按揭保險計劃推波助瀾,本港又漸漸回復了高地價環境。
過去我們不是不斷地指摘,地貴租貴乃是削弱本港競爭力的元兇嗎?這種結構性的弊端(地產商主導土地供應),充份說明為何賣地收入永遠不能列作「經常性收入」的底因。
反過來說,政府若能打破由地產商主導賣地這種情況,今後賣地所得,便有可能成為「經常性收入」。此話怎講?如果政府決意把地價穩定在一個合理水平(現在的太高了),同時決意落實把賣地所得作為「經常性收入」;那麼,財政預算案肯定得以平衡,而且可免被指違反了《基本法》中的「量入為出」原則。
因此,政府應該立刻回復公開賣地,並且加入若干「彈性」的措施,以期每一個財政年度的賣地收入,都能達致財政預算案中所訂的目標。所謂「彈性」的措施,是指當預計賣地成績、或市場環境不太理想時,較大面積的土地可以拆細拍賣,讓更多中小地產商及外資可以參與競投。
又例如一幅絕佳的豪宅地段或可連同一幅(或多幅)新界地作「一籃子」式拍賣。總之,「彈性」可以是多方面和多方式的,務使市場土地供應不虞短缺之餘,還能吸引更多的參與者;其中最重要的,是能保證政府的「經常性收入」。
樓市的泡沫正在形成中,縱使有人認為不是。事實上,樓市的系統風險在這邊廂增高的同時,在那邊廂的豪宅市場,現恐怕已存在不少高風險因素。如果說樓市爆泡從豪宅市場開始,將不會是一件令人驚奇的事。
因此,政府在無法用加息手段(聯滙制度的限制及熱錢兩度流入的影響)及早冷卻樓市的情況下,增加土地供應,誠然是唯一可行的辦法。況且,能夠一舉解決結構性財赤、同時打破地產商的寡頭壟斷,便等同為港人謀福祉,這是何等令人欣慰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