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以為手持「入住證」,便可在大埔一間名為「般若精舍」的佛堂安享晚年,惟上月底佛堂以修葺斜坡為由,執行「封院行動」,六名潛修佛道的年長女道人要在限期內遷離,即使斜坡修葺完成,也不能重回居住,她們抨擊佛堂不人道兼毀約。
「幾十年嚟都相安冇事,諗住可以安心喺度修道,話明包生養死葬,完全冇諗過有生之年要搬出去,簡直晴天霹靂。」一名七十歲長者慨歎說。
位於大埔梅樹坑二號的「大埔般若精舍」,前年接獲屋宇署下令,指附近一斜坡存有危險,需作修葺。精舍上月底通令佛堂內六名女道人,須於七日內遷出,但無妥善安置。
六名年長女道人分別於六十至九十年代遷入,入住時以捐款形式捐助精舍,數額由二千餘至數萬元不等,並獲取一本「入住證」,訂明可獲一房位、一生食宿及代辦身後事。
女道人稱,自「搬遷令」發出後,她們只獲退回當年付予精舍的入住證捐助費,其中部份人對只獲退幾千元,深感不滿。其中一人怨道:「六十年代嘅二千蚊,同𠵱家嘅二千蚊,你話同唔同吖?」
她們曾提出搬往精舍轄下沙田精舍繼續修行及住宿,但只得一人成功。其餘五人,須由家人收留,或入住安老院。
被指不近人情的般若精舍負責人林先生解釋,「我哋非不得已先叫佢哋走,我哋擔當唔起斜坡整傷人嘅風險,先有今次嘅行動。」
為何修葺斜坡後不讓她們繼續入住?林先生稱:「我哋○三年收到政府通知話要修葺斜坡,已經提出上訴,但係失敗咗。我哋擔當唔起咁重嘅罰則,一定要修葺斜坡,做圖則、等批、報價同施工,工程費動輒過百萬,我哋都講唔實幾時完工,唔想有個期望畀到佢哋。」
他還說,六人當中有一人獲安排入住沙田精舍;三人則由家人收留、入住安老院、獲退費或獲配骨灰位;其餘兩人則因違反精舍規條不獲安置。
發出修葺令的屋宇署函覆本報表示,上述斜坡將會或有可能整幅或局部坍塌危險,需要盡快修葺。屋宇署前年九月發出危險斜坡修葺令,後來有關業主提出上訴,但被撤銷。屋宇署表示,修葺妥善後的斜坡,將不會影響佛堂的樓宇結構安全。(○三○七○二九)
法律界人士梁永鏗表示,入住證已屬一份合約,「條文細則寫明生養死葬,已經係雙方嘅協議。佛堂如不能提供有關服務,等如毀約。」他指,當年的二千多元與目前的市值已不同。
「當年訂立呢份合約時,已經等如買我住幾耐,睇吓我有幾長壽。如果佛堂毀約,就要安排地方畀佢哋,如果安排唔到,佢哋可以搵律師同佢哋計番條數,包括平均壽命、現時買下一個骨灰位需要多少錢、租房住又要幾多錢等,向對方索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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