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深大狀張健利不小心駕駛罰款

資深大狀張健利不小心駕駛罰款

【本報訊】大律師公會前主席兼資深大律師張健利,涉嫌於去年駕駛私家車沿中環干諾道中行駛,在沒有發出指示燈號下突然轉線,導致在後之的士須緊急煞車,險釀成車禍,張健利昨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不小心駕駛罪,並為事件感到抱歉,被判罰款一千五百元。

表示為事件感抱歉
現年六十歲的資深大狀張健利,昨由資深大律師胡漢清代表,案件原定昨日開審,但張決定承認控罪,傳票指他於去年二月十八日晚上九時五十分,在干諾道中環球大廈對開不小心駕駛私家車。
案情指出,案發時一名交通巡警沿干諾道中右一線行駛,被告駕駛的私家車在前,車速約三十五至四十公里,而右二線則有一輛的士行駛,當巡警駛近環球大廈,他見被告突然加速至四十五公里,並沒有發出指揮燈號,向左「抽頭」,導致在其旁之的士響按及扭左煞車避開被告,兩車只差一米便相撞,巡警遂上前票控被告一項不小心駕駛罪。資深大律師胡漢清昨求情稱,案發時張健利欲轉線,但他沒有發出指示燈號才致事件發生,為此事感到抱歉。

大律師公會前主席
張健利除身為資深大律師,曾任香港大律師公會主席、前行政局成員、中央政策研究小組成員,以及香港基本法諮詢委員會執行委員,亦是《基本法》45條關注組成員。
案件編號:ESS1524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