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新界鄉議局主席劉皇發持有的公司,為購入灣仔會展的辦公室,向一間內地公司借貸一千八百萬元,內地公司發現貸款未能如期償還,經多次追討不果後,昨入稟高等法院,向劉皇發的公司追討欠款、利息及訟費。
原訴人是中國四川國際合作股份有限公司,被告則是大天有限公司。公司註冊處資料顯示,大天有兩名股東,原訴人持有四千五百股,宏景投資有限公司則持有另外五千五百股,劉皇發是宏景的大股東,亦是宏景及大天的董事,而其友人余紅萍,亦是此兩間公司的董事。
原訴人在入稟狀透露,大天成立的目的,只為購買灣仔會展中心辦公大樓四十一樓一單位,沒有其他業務,大天為購買該單位,要求原訴人借出一千八百三十萬元以完成交易,但貸款到期時,大天不肯還款,原訴人幾經追討不果,遂興訟追訟。
資料顯示,有「新界王」之稱的劉皇發,現年六十八歲,自八○年出任新界鄉議局主席至今,八一年獲英女皇頒授MBE勳銜,他是現任立法會議員,擁有數輛勞斯萊斯、平治等名貴房車。
劉皇發與余紅萍兩人為生意拍檔,九七年一月,兩人以七千五百萬元共同購入紅山玫瑰園,各佔一半權益。
同年三月,兩人再以一億九千萬元購入力寶中心二期九樓,但余紅萍只持有小量股權。
案件編號:HCA479/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