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旺角山東街及通菜街鬧市去年一個多月內發生連環飛磚案,被捕的「飛磚狂徒」,早前聲言要宣洩家庭及經濟帶來的壓力,法官認為這不是犯案藉口,肇事街道擠滿了購物的途人及遊客,被告沒有考慮便掟下磚頭,罔顧他人安全,須判以監禁刑罰,入獄兩年半。
法官判刑時讚揚本案警務人員迅速展開監視行動,拘捕被告歸案。案件主管旺角重案組第三隊高級督察梁栢榮庭外表示,警方非常重視在鬧市及遊客區罔顧他人,從高空擲物的案件,並指對判刑結果感滿意。
四十二歲被告盧全生,報稱油漆工人,過去曾有一次毆打警員案底,他早前承認六項刑事毀壞及一項拒捕罪名。指他於去年八月二十三日、九月十五至十七日接連三天、九月二十三日及十月三日,分別六次在旺角山東街及通菜街,從高處擲下磚頭,損毀財物,每塊磚平均重逾兩公斤。
被告早前求情曾指受經濟拮据及夫妻不和問題困擾,為宣洩壓力才犯案,不過法官昨引述報告,揭示另一故事版本,指被告早於十年前已拋妻棄子,從沒有回家,妻子及兩名子女一直靠綜援金過活,被告在當馬伕期間曾搭上一些女子,又欠下債項,被告亦沒有精神及心理問題。
法官指罔顧他人安全最高可判終身監禁,本案案情嚴重,被告在兩條充斥途人及遊客的繁忙街道扔下逾兩公斤的磚頭,可想像後果嚴重,幸只有三名途人受輕傷。法官相信在拘捕被告前,肇事街道的途人必會感到恐懼。
控方案情指,涉案五個星期間,被告經常在晚上七時至九時,集中在旺角山東街及通菜街的繁忙街道上犯案,磚頭分別壓毀了商舖的玻璃簷篷、廣告板及小販檔的帆布簷篷,玻璃碎片擊傷三名途人。
警方經連日監視,至十月三日近七時,發現被告再犯案,遂拘捕被告。其間,被告拒捕,並擊傷一名警員。警誡下,被告承認在現場附近地盤取磚頭再投擲。
案件編號:DCCC131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