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兩名青年不斷以殘酷招數虐打同學,昨在屯門裁判法院被裁定全部八項罪名成立,裁判官裁決時指出,看到事主傷勢的照片感到極度震驚,亦可反映施虐者手段之兇殘,更斥兩名被告在庭上作供時裝儍扮懵,其中一人並將自己塑造成「乖巧的小綿羊」,實質行為非常暴戾,遂將兩被告還柙等候報告才判刑。 記者:黃詠鍶
裁判官黃汝榮在宣讀裁決時,將本案現年十六歲的事主稱為「被虐者」,他在翻閱顯示事主臀部及大腿傷勢的照片時感到極度震驚。黃官表示,事主作供時不敢直視兩被告,而且數度哽咽,充份反映出事主的腦海仍充斥受虐時的每個細節。「佢嘅痛苦我相信並非來自被毆打,而係心靈上嘅痛苦。」
兩名現年十六及十七歲的被告,及其中一名被告的母親,曾就警誡口供的自願性作出爭議,就此部份在庭上作供,詳述被警員威迫利誘經過。裁判官表示,法庭雖然因控方未有傳召牽涉當中的所有警員,而拒絕接納有關被告的招認供詞呈堂,但直斥三人均為說謊者,兩被告更裝儍扮懵。
裁判官此時反問被告作供時是否過份造作,十七歲的被告立即回答說「唔覺」,換來裁判官連番責備。「你對法庭都面無懼色,衝口而出,喺法庭嘅態度都咁,你塑造你係好純好乖巧嘅小綿羊,過份啲啦。」最後法庭裁定兩被告合共八項控罪,包括邀請他人加入三合會,對他人身體加以嚴重傷害等罪名成立。兩被告登時顯得非常憂心,早前被指面無懼色的被告更眉頭深鎖。
案件現押後至下月四日,等候更生中心及教導所等報告始判刑。裁判官另按十七歲被告的代表律師要求,為他提取心理報告,以了解為何他會犯下如此嚴重罪行,裁判官指十七歲被告戾氣很重,着他祥和些。
案件發生於○一年六月至○三年十月間,被告嘗試踢事主入會不果,其後在事主或被告的富健花園住所,開始對他施虐,手法包括在事主大腿𠝹上「仆」字、以燒熱的士巴拿烙其臀部及以煙蒂塞肛等。
案件編號:TMCC233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