譯名 - 陶傑

譯名 - 陶傑

特區華文傳媒與大陸看齊,人名和地名都採用贅長得醜陋的普通話拼音。
像美國國防部長,叫做Rumsfeld,大陸譯為「拉姆斯菲爾德」。明明是大男人,名字裏「姆」呀「姆」的,女字旁加一個梨山老母的母,太過肉麻萬狀了。
粵語是香港的母語,譯名大可用自己的一套,為甚麼要跟隨腦筋僵化口舌嚕囌的大陸?大陸人士譯外國名字,好似一絲不苟地很認真,逢M必「姆」,逢T必「特」,逢K必「克」,這些字母在原文裏,幾乎不發音,卻通通譯出來,可脫褲子放屁的一套功架卻又不專業:R要捲舌發音,Reagan叫里根是錯的,叫「芮根」才正確。Robert應該叫「若伯特」。差不多先生卻又露了馬腳。因為在粵音裏有入聲。像Robert,香港人一早叫「羅拔」,這個粵音的「拔」字,本身就有T音,與英語吻合。喜劇明星卜合,名叫BobHope,這個Hope字的P,粵音剛可以對上號。

跟隨大陸譯音,就很嘮叨:羅伯特、巴布霍普,用粵音來唸,贅口詰牙,看見電視新聞女報道員唸這等名字時一臉小心翼翼,就憐憫她們吃的這口飯的不必要負擔。
最好笑是一個「沃」字。所謂普通話,唸成Wo,粵音讀Yuk。巴爾幹半島的Kosovo,粵音最接近的應該是「哥索窩」,一了百了,跟隨大陸,變成「科索郁」,牛頭馬嘴的十萬八千里,變成唸白字。
特區的傳媒編輯以為,譯名不跟大陸,就會引起混亂。像「科索郁」這樣的粵音譯名,不是令說粵語的人更混亂嗎?
跟隨大陸譯音?可又不是百分百,照譯叫「布殊」而不是「布什」;照樣叫「碧咸」而不是「貝克漢姆」,難道這兩個人名的譯名不統一,不會引起混亂,不跟叫「拉姆斯菲爾德」而另叫「倫斯菲」,就混亂了?這等人的邏輯真令人迷惑。

當然,一些國語譯名在民國的上海就傳下來了,像費雯麗和卓別麟,這些名字與共黨年代無關,至今變成了餘韻盎然的古董,而「奧德蕾赫本」很有六十年代讀者文摘中文版的味道。就像讀傅東華的譯著,把Mr譯為密斯脫,Mrs叫做密斯昔絲,不嫌嚕囌,因為富有懷舊之美。
譯音恢復粵式,因為這是一國兩制。跟着大陸屁股後猛磕頭,少磕兩下,額頭是不會長出一對牛角的。也不要把香港人看得那麼蠢,以為香港人看見「布什」跟「布殊」,就覺得美國有兩個總統。三歲小孩都會明白尼克遜、尼克森、尼克松,指的是同一個人。只有「拉姆斯菲爾德」這種名字,唸着唸着,才會令你,你家老母,以及你的保姆,都越叫越低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