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孽 - 李純恩

作 孽 - 李純恩

董建華辭任特首的消息傳到上海,上海人都說他「作孽」。
「作孽」在上海話裏,倒不是做甚麼壞事,而是「可憐」的意思。一個人際遇不好,家門不幸,做生意,生意失敗,打工被炒魷魚,事業失敗之後,再百病纏身,站着頭暈,坐下又壓到痔瘡,躺着腰痛,趴着胸悶。
這樣一個人,上海人見了,就會連叫「作孽,作孽」。
所以,當他們看見董建華白眉白髮大眼袋,聽他說自己站着做施政報告都非常吃力,禁不住便「作孽,作孽」起來。
他們還問我:「你們香港人覺得董建華作孽嗎?」
我但笑不語,不知怎麼回答才合適,要是說「香港人也覺得他作孽」,會不會又跳出了上海話的範疇,一語雙關呢?
回到香港那天,電視轉播曾蔭權開記者招待會,聽見他在為自己吹口哨行為解畫。
其實吹吹口哨,有甚麼好解釋的呢?

吹口哨又不違反基本法,吹口哨也不代表一個人輕浮。吹口哨不一定就是輕鬆歡快,心情沉重的時候照樣可以吹口哨,你沒聽過「夜行吹口哨」嗎?吹口哨除了開心之外,也可壯膽,怎可以憑着一陣口哨聲說三道四,指定一種心情,從而推測一個人?
布殊也吹口哨,朱鎔基也吹口哨,李光耀也吹口哨,但為吹口哨而在記招會上出來作解釋的當官者,曾蔭權大概是第一人。做官首先需要的,是膽識氣派,不要整天船頭驚鬼船尾驚賊,怕得罪人,怕做不到面面俱圓,不須有問必答,不必糾纏於雞毛蒜皮的花邊上,只要把工作做好,不要說吹口哨,吹喇叭都有人鼓掌。不然的話,今天吹個口哨要解釋,明天放個屁也要滙報,那就真正作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