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評估失敗放縱狂魔

精神評估失敗放縱狂魔

布賴恩食人魔案,除了顯示了食人恐怖,更反映了社會的錯。
布賴恩九三年首次殺人,殺死二十歲女郎謝芙後,被診斷患上妄想精神分裂症,判入精神病院。但此後十二年來,當局多番錯估他的病情,讓他重投社會,最後導致再多兩人遇害。
檢察官指出,精神病專家對他是否對公眾構成威脅判斷失敗,令他多次在精神病部門的網中溜走。

病情復發仍指「進度良好」
布賴恩殺死謝芙後,判無限期送進精神病院監管。到○二年,精神病檢討審理委員會指他病情進度良好,決定有條件釋放他,送他到倫敦北部一間中途宿舍,讓他自出自入。
即使他病情有復發迹象,但社工指他「進度良好」和「不構成威脅」,到去年初致函內政部門,要求將他移到「更獨立的中途住宿」。而精神病院於二月把他列為「非正式病人」,即沒出現精神病病徵,決定讓他離開。
但布賴恩就是在離開病院後,即再開殺戒,殺死和支解朋友謝德,又食他的腦。布賴恩被捕後,醫生卻指他的精神狀態不至於差得要緊急送院,所以先送他到監獄,但在獄中他以繩索襲擊兩名職員。
兩個月後,才把他再送到一間中度保安的醫院精神病房,在這裏他襲擊一名高齡病人,令他死亡。
公眾炮轟舊制度對出院精神病患者監管不足。精神病關注組織則指許多精神病人出院後,當局沒通知警方或作出監察。在英國,每年就有約四十人被精神病患者殺死。
英國《每日電訊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