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嘉峪關市公安局一名普通公安,最近被揭發竟有通天之能耐,利用職務之便,在短短幾個月間,違規向三百多名非嘉峪關籍的賣淫女,發出前往香港和澳門「發展」的簽證,然後向每人收取一百元人民幣「好處費」。事件震動國家公安部,涉案公安已被刑事拘留。
去年十月初,香港和澳門警方在一次代號為「陽光」的大規模掃黃行動中,帶走大批來自內地的涉嫌賣淫女子。警方在清查她們的證件時發現,有五十多名賣淫女所持證件均以「62」的數字開頭,便向國家公安部通報。
公安部翻查記錄,發現這批簽證均屬嘉峪關市公安局辦理。按內地規定,地方公安部門為非本地籍戶口公民辦理簽證,即屬違法行為,違法辦理五例或以上,即屬特大案件。去年十月底,公安部向嘉峪關市公安局發出督察令,嘉峪關市檢察部門瞬即介入調查。
不久,嘉峪關市公安局很快便上報,指大批問題證件是該局出入境管理科名叫邢照泉的公安「一人」所為,但由於「各種原因」,邢照泉直至去年底才被革職,然後今年一月份被刑事拘留。
經審訊,邢照泉承認了自己的罪行。邢照泉表示,去年六月至九月間,他經不起一名中介人的「糖衣炮彈」誘惑,知法犯法,利用職務之便,以參加商貿活動的名義,先後為三百多名在嘉峪關市的外地戶籍賣淫女子,辦理了為期三個月的簽證手續,並向每人收取一百元的「好處費」。
據知情人士透露,每名賣淫女在港澳地區居留三個月,最高可賺取五十萬元,除各種費用外,每人至少可獲近二十萬元。據稱,嘉峪關市檢察院今年二月已拘捕了事件中的湖南籍李姓中介人。
消息透露,涉案的三百多名獲得簽證的賣淫女,除港澳警方查出的五十多人外,部份女子很可能仍在港澳地區居留,也不排除有人還未來得及出境。
《蘭州晨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