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行政會議昨日通過將補選特首任期訂明為前任特首董建華剩下的任期,即兩年。由於立法會在復活節期間休會,政府最快四月初才可以將條例修訂草案提交立會首讀。因法例規定特首選舉前最少要有超過一個月提名期及拉票期,令到立會只有七個星期審議草案。據了解,北京將動員保皇派力阻民主派拖延立法。有民主派議員相信將重演當年審議《基本法》23條、兩大陣營各自在草案審議委員會內「晒馬」局面。 記者:莫劍弦、何文雯
署理特首曾蔭權明白時間緊迫,他昨日在立法會內務委員會特別會議上呼籲議員支持政府盡快完成補選特首的所有程序,不要令人可以借此興風作浪。
行政會議昨日召開特別會議,討論修訂《行政長官選舉條例》。據了解,會上律政司司長梁愛詩解釋有關補選特首任期只有兩年的法律理據,並交代了人大法工委及內地法律學者的意見,認為有需要修改《行政長官選舉條例》,訂明補選特首只做餘下任期,對於可能有人會提重出司法覆核,政府已做好準備。
不過,有消息人士透露,除了有人提出司法覆核外,立會能否在補選提名期開始前順利通過有關修訂,也令人憂慮,因為政府最快要到四月六日才可將草案提交立會首讀,但特首補選已定明在七月十日,若加上法例規定三十五天提名及拉票期,有關修訂就必須在六月一日立會通過。有親北京商界議員透露,中方已要求他們力保草案如期通過,不排除保皇派會總動員加入草案審議委員會,他相信民主派一樣會全數加入,成為繼《基本法》23條立法後兩大陣營另一次對決。
曾蔭權、梁愛詩和政制事務局局長林瑞麟昨日出席立法會內務委員會特別會議。梁愛詩稱,她曾試圖說服內地法律專家接受港府原本的理解,即特首任期為五年,其後看到《基本法》草委會文件,覺得內地法律專家有道理,她又以八百人選舉委員會任期與特首同樣是五年推斷,選委會填補出缺時,只能選出剩餘任期的特首,才可保證在五年內,不會出現兩個或多個南轅北轍的特首,「同一個選委,唔會由選一個曾鈺成(做特首),變咗選(長毛)梁國雄」。
不過,她的法律觀點遭民主派猛烈批評,獨立議員陳偉業說,情況就如全港人一直以為地球是圓的,「問過內地專家,先改法例,話地球係方嘅。」獨立議員鄭經翰諷刺她「不如動議挽留董生啦」。
45條關注組立法會議員吳靄儀認為,律政司司長提出內地法律理據模糊,政府卻以此改變對《基本法》清晰定義,令人難以接受。她又指出,只有七個星期審議草案時間十分緊迫,變成當年審議23條一樣,要在政府指定時間內完成審議。民主黨議員李柱銘更相信,民主派及保皇派均會全數加入審議委員會。民建聯陳鑑林也說,擔心民主派會像當年處理23條一樣利用拖延手法,民建聯會開會研究派多少人入草案審議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