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護樓宇面面觀:<br>妥善管理招牌 延續東方之珠美譽

愛護樓宇面面觀:
妥善管理招牌 延續東方之珠美譽

問:我所住大廈外牆有不少廣告招牌,不知道是誰建造,如果這些招牌是僭建,屋宇署是否會要求大廈業主承擔責任?
答:外牆招牌有別於一般僭建物,有時候招牌擁有人並不是大廈任何一個業主。如果外牆屬於大廈的公用部份,各業主有責任確保外牆沒有僭建招牌,倘若僭建招牌失修而引致他人傷亡,業主們連同招牌擁有人可能要負上法律責任。

小業主可能要負責
為了令屋宇署對付僭建招牌的執法行動更具針對性和阻嚇性,於去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生效的《2004年建築物(修訂)條例》訂明,屋宇署向僭建招牌發出清拆令時,會按下列次序送達:首先是授意他人豎設招牌的人,其次是收取招牌租金的人,最後才是招牌豎設處所的樓宇業主。此安排已充份考慮到有關人士的責任。
所以,小業主若發現大廈公用外牆有招牌正在興建時,便應盡快向業主法團反映及要求法團就僭建招牌採取適當行動。倘若尚未成立法團,小業主可共同商討對策。

危險招牌屋署清拆
至於現存的招牌,屋宇署會引用《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就危險或棄置的招牌,向招牌擁有人發出「拆除危險構築物通知」,亦會根據《建築物條例》進行大型清拆僭建招牌行動。
香港被譽為「東方之珠」,是因為她在黑夜中散發出閃閃光芒,位於街道兩旁五光十色、大大小小的招牌與霓虹燈,正好是香港這個亞洲國際都會的特色,只要招牌的擁有人和樓宇業主們能主動管理好這些招牌,並與政府合作,這顆「東方之珠」便會繼續發放光芒。

屋宇署與《蘋果日報》合辦「愛護樓宇面面觀」專欄,逢周三刊出,講解與樓宇保養和安全家居有關資訊。
查詢及舉報:26261616
傳真熱線:25374992
電郵地址:[email protected]

服務熱線
電話:29908288
傳真:23702192
電郵:[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