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港府將經七月選舉產生的特首任期定為兩年而非《基本法》列明的五年,民主派對是否提出司法覆核未有共識。有親北京消息指,中央已做好兩手準備,一旦出現司法覆核問題,才祭出人大釋法的撒手鐧,以免自己主動「做醜人」。對於可能有人於特首選舉前提出訴訟,自由黨主席田北俊指選舉後仍有兩個月時間「走盞」,應不會成為「領匯」翻版,出現憲政真空危機。 記者:何文雯
二十四位民主派立法會議員昨日發表聯合聲明,批評港府為了政治上的權宜,罔顧法理原則和法治,推翻原本經詳細研究法律意見得出的立場,將補選特首任期由五年改為上任的剩餘任期,為此強烈譴責特區政府。
泛民主派將就《行政長官選舉條例》的修訂投反對票,但一般估計,政府掌握的保皇黨派議員票數已足可讓修訂通過。至於會否提出司法覆核,泛民主派並無共識,45條關注組更表明對司法覆核有保留。
關注組成員余若薇解釋,雖然司法覆核是每一位市民的權利,但隨之而來的可能是交由人大釋法,這對香港法官來說是重大的政治衝擊,故寧願港府和北京修改《基本法》條文。有親中人士透露,中央不願主動釋法,但已做好準備,如出現司法覆核等挑戰,會由人大常委會釋法,令任期的安排獲足夠法理支持。
議員陳偉業則傾向提出司法覆核,強調法治原則高於政治,若政府修例所提供的理據不能令人信服,最快要待政府提出的《行政長官選舉條例》修訂經立法會三讀通過之後,在署理特首未簽署該法案令其生效前提出,向法院申請禁制令,以違反《基本法》為由禁制特首簽署法案。
陳偉業表示,在領匯事件上並非故意協助入稟人拖延到最後一刻才採取法律行動,只因政府於最後一刻才公布低於市值的股價資料,而今次就行政長官任期的訴訟,也不會故意拖延。
自由黨主席田北俊指,即使有關的司法覆核遲至七月十日特首選舉日前一天才提出,也不會影響翌日的選舉,只會令當選後的特首合法性成疑,但時間上仍有「走盞」,因新特首可於九月中、即法律規定董建華辭職後的六個月限期屆滿時,才正式上任,法院及中央可有兩個多月的時間處理有關問題及進行釋法。
民主派今日將與港府就任期問題首次正面交鋒,署理特首曾蔭權、律政司司長梁愛詩及政制事務局局長林瑞麟今天下午將出席立法會內務委員會特別會議,解釋政府交接事宜。曾蔭權昨與外國記者會面,對政府在特首任期的立場轉變感遺憾,承認當局當初對有關法例理解錯誤。林瑞麟出席電台節目時表示,不排除有人就任期提司法覆核,有需要就要與中央商量,但無說明是否意味釋法。政府估計特首補選開支為二千二百多萬元,會在未來兩、三星期內向立法會提交修訂《行政長官選舉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