遲交索償款項律師受罰

遲交索償款項律師受罰

【本報訊】律師會昨日透過會訊通知會員,該會理事會上星期二已開會決定,引用《法律執業者條例》,將以鍾志榮律師行名義執業的律師鍾志榮的業務,轉交另一律師行接管。

律師會嚴厲譴責
據了解,鍾志榮曾代表多名法律援助受助人索償,其後代受助人接收四百三十萬元賠款,卻延遲了六至十八個月時間,將款項轉交法援署署長,令受助人無法在最快的時間取得有關款項。
鍾志榮在中環設有律師行執業。但律師會經聆訊後裁定,鍾志榮先後代表四名法援署受助人索償,但在四宗個案中,他都延遲將討回的賠償金轉交法援署署長,延遲時間六至十八個月。其中兩宗個案中,更漠視法援署署長的催促交回賠款的信件,延誤回覆或完全不回覆。律師會裁定此舉違反《律師帳目規則》及《律師執業守則》,除嚴厲譴責外,並罰款三十二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