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黑錢被告求中止審訊

洗黑錢被告求中止審訊

【本報訊】四名男女涉利用本港銀行戶口,清洗澳門非法外圍馬收益近四億元,早前已在澳門接受審訊,及後遭本港警方拘控,四人早前向法庭申請永久中止聆訊,但遭裁判官拒絕,昨興訟高等法院要求司法覆核,頒令永久中止聆訊,或強制裁判官處理該申請。法官聽罷陳詞,押後今午判決。
申請人為楊振邦、謝桂清、謝美華及植金輝,他們○二年三月在澳門法庭受審,最終只裁定非法收受外圍賭注罪成,洗黑錢罪名則獲判無罪。其後於○三年十一月至○四年九月間,四名申請人先後遭本港警方拘控一項串謀洗黑錢罪。
代表申請人的資深大律師戴啟思指,現時申請人被控的控罪與在澳門審訊時的性質完全一樣,故不能再被起訴,而裁判官絕對有司法權處理永久中止聆訊申請。
案件編號:HCAL2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