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建華下台後,繼任人任期應是兩年還是五年的法律爭拗,隨時會在過渡政府的六個月任期內,掀起一場足以動搖香港穩定局面的政治風暴。曾任大律師公會主席的湯家驊質疑律政司司長梁愛詩,強行修例將新特首任期定為董餘下任期兩年,若有人向法院提出司法覆核,指修例牴觸《基本法》,可能會阻延七月特首選舉,變成領匯事件翻版,若不能在過渡政府任期結束前產生新特首,更會出現憲制危機。
事實上,梁愛詩亦承認,任何市民都有權興訟,但即使有人在選舉前入稟法院挑戰兩年任期的法例,或在選出特首後挑戰新特首的合法性,相信法院都會明白事件的迫切性,盡快處理有關訴訟。
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