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名任職漁農自然護理署的男文員,涉嫌盜取失蹤大姨的提款卡,㩒機盜款逾十萬元,昨解往屯門裁判法院提堂。控方指女事主失蹤多月,而被告任職的大欖郊野公園,去年底發生另一宗屍體發現案有待偵查,裁判官以被告可能牽涉嚴重罪行,拒絕保釋申請,案件交由警方進一步調查。
三十六歲的譚姓被告報稱漁農自然護理署文員,在大欖郊野公園任職。他被控於去年十月四日至今年一月八日間,偷竊一名蔡姓女子的信用卡及銀行戶口內十三萬三千元。被告暫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下月一日,等候警方進一步調查。
控方庭上指出,去年底大欖郊野公園內發現一具身份未被證實的半裸女屍,事件疑與被告有關;另本案受害人,即被告的大姨,失蹤多月仍未尋回。
辯方律師表示,被告在漁護署任職十七年,現被控一項盜竊罪,有關女屍已獲證實非被告失蹤的大姨,由於未知警方調查工作何時完結,亦無證據顯示被告與大姨因金錢轇轕而動殺機,故申請保釋,裁判官最後以被告可能涉及非常嚴重罪行為由,拒絕有關申請。
控方庭外透露,女事主於去年九月十八日起失蹤,她任職的公司其後收到一封信件,指她因患癌需離港治療;而女事主的妹妹,即被告妻子於個多月後報警求助。警方翻查女事主銀行戶口紀錄,發現女事主失蹤前,有一張八十萬元支票未有兌現。
女事主失蹤後提款卡曾被人提取十多萬元,警方根據提款機的閉路電視,發現一名戴口罩男子提款。另外,警方循接獲有關電話,查詢大欖郊野公園發現屍體的身份,展開偵查。
案件編號:TMCC729/05